Saturday, April 24, 2010

動物實驗 101 / Animal Testing 101

因為時間不夠,我想做的事情又很多,所以已經有的資源就直接用轉貼的。這樣我才有時間可以翻譯更多其他還沒有人知道的資訊!如果因為轉貼造成困擾請一定要告訴我!


以下資訊轉貼自:http://www.wretch.cc/blog/usagirl/3617429

用動物苦難所造就的“美麗”(請多幫忙轉貼..感激不盡!)



大部份的人都不知道他們的「櫻桃唇」或「超電眼」是用動物的痛苦換來的。

化妝品因為人體長期使用與接觸,必須確保不會有刺激性、毒性以及變異的反應,

所以,製造廠通常是以動物實驗來證實安全無虞,然後才進入人體臨床實驗。

現今的動物實驗是極為殘酷而不得要領的,

為了化妝品及其他非生存必需品所做的動物實驗是極不道德的。

而且,動物實驗的結果,從來就沒有阻止任何產品問世。



兔子用於化妝品測試,這些實驗是必要的嗎? (照片:PETA)

每年化妝品公司都會推陳出新,幾個月就有“最新配方”推出巿面,研究速度驚人。

這些配方都是科學研發的新產品,怎知道不會對人體構成危害?

美容產品商每推出新產品,都要找來大量白老鼠、白兔做實驗品。

别以為那就是每天早、晚在小白兔的面頰塗上一丁點的潤膚霜這麼簡單!

動物測試要小動物天天吃唇膏填肚子、重複不斷在身上塗抹厚厚化學品,

直至出現敏感、發言、破皮潰爛等中毒反應,無論有多慘痛難耐,

研究員只會眼巴巴觀察牠們的反應,讓他們活受苦,最後待實驗結束便被殺死。


每年便有上千萬的動物,因為被抓去試驗唇膏、洗髮精和牙膏等盥洗產品而喪失生命。

動物測試的方法千奇百種,極度違背人道精神,歷史較常並且令人詬病的有

“Draize眼睛刺激性測試”及“真皮刺激測驗”。

“Draize眼睛刺激性測試”常用於洗髮精或其他容易接觸到眼睛的產品如眼霜、睫毛液等等。

“真皮刺激測驗”則較常用於一般的美容護膚品。




Draize眼睛刺激性測試

「Draize眼睛刺激性測試」,

是用來衡量某種產品可能對人類眼睛的刺激程度。

發明於1944年,使用至今而無任何改變。

科學上許多實驗方法只是因為「習慣」,

缺乏動力去發展或使用更人道且科學的方法,

「Draize測試」是諸多此類實驗之一。


兔子,總是被拿來做這種測試的動物,

因為他們沒有淚水,
所以不會因為淚水把測試物質從他們的眼中沖洗掉。

這些兔子們一隻隻被鎖住並綁起來,

他們的下眼瞼被拉開,滴入測試物質,

然後他們的眼睛立刻被人強迫緊閉,

好讓測試物質的刺激性達到最強。


像這樣的測試物質甚至包括洗潔劑髮膠指甲油



許許多多的兔子因為痛苦掙扎而折斷了脖子,

而受過測試的兔子所得到的痛苦包括
眼睛刺痛、潰爛、出血而至失明。

他們得不到任何醫療,而在實驗結束後,所有的兔子,不論健康與否,全部都會被殺死。




皮膚刺激性測試

「皮膚刺激性測試」,

則是觀察某種測試物質可能對人類皮膚的影響。

而兔子仍是最常被拿來做實驗的一種動物。

人們將動物一部份的毛皮剃光,然後擦上測試物質。


當動物們的皮膚發炎或破皮潰爛,實驗結果就會被記錄下來。

同樣的,在實驗結束後,所有的動物都會被殺死。





LD50



「LD50」,這是長久以來一直是測試物質是否有毒的標準實驗。

這種實驗最常用到的動物是---老鼠,每一種測試總是要用到上百隻動物。

測試的方法包括強迫餵食直接用管子插入胃中

有時則是用皮下注射或是強迫性吸入

按每種測試物質的不同,動物們會產生許多不同的病症,

其中包括驚攣嘔吐腹瀉癱瘓、甚至七孔流血

直到一半(50%,故名LD50)的動物死亡後,

實驗才會結束,而倖存的動物也一樣會被殺死。




(!!!!!!!!重點來了!!!!!!!!)


這些實驗是必要的嗎?


NO. 一點也不必要!

當今科技已經有人工材質可替代動物實驗,

也絕對有能力可以繼續開發更多、更好、更精準、且符合人道精神的測試材質,

卻因消費者動物保護意識尚未普遍覺醒,

藥品化妝品廠商便因"習慣"、"方便",而繼續這種不必要的殘忍殺戮!

(替代材質與方案詳見後段"解決之道")

近年愈來愈多消費者抵制動物測試的美容產品,

不過仍然有生產商拒絕放棄這種殘忍的測試方法。

因為場上愈來愈多“高效、速效、突破性”的高價護膚品,

稱聲能在“瞬間”達到最顯著的去班、美白、抗皺等等美容效果。

這些期許能極速改善皮膚狀態的「新配方」推出之際,

廠商便利用動物測試以評估對皮膚的刺激性。

事實上,動物測試並不能擔保產品的安全性,

畢竟動物跟人類的生理構造不盡相同。

所以經常有人使用美容產品後受到刺激,皮膚紅腫或出現斑點。


其實,我們這些每天把一大堆化學品往身上塗的人類,不也是天天在進行測試?




標示“無動物測試”的產品,可信嗎?


為了留住反對動物測試的消費者,

商家往往在包裝上注明沒有使用動物實驗。

不過,這樣的字眼並不能作準,

因為生產商可以間接委託材料供應廠商進行有關實驗,以逃避外界譴責。


有些產品又用上空泛詞語如經皮膚測試,沒有清楚交待是誰的皮膚---人或動物,以圖混淆視聽。

無論人還是動物,充當實驗品始終是不人道。



解決之道:仁慈心結合科技


  替代實驗:

Eytex」(一種用豆類製成的物品)以及

Skintex」(一種用南瓜皮製成的物品),

可以拿來做5000種有毒物質的體外測試。

除了
能使兔子及其他的動物免於痛楚及折磨,

「Eytex」及「Skintex」也具有極高的經濟效益,

因為它們
只需動物實驗一半的花費,

並且還能得到
更客觀的統計資料,

而不是只由兔子紅腫發炎的眼睛作主觀的判斷。

  另一類替代實驗則是使用「Testskin」,

一種用人類細胞在人體外培植而作成的人造皮膚

這種人造皮膚可用來測量皮膚受刺激的程度、吸收的狀況、日曬的傷害,

以及乳液、除皺面霜、放曬用品、肥皂及洗髮精對皮膚的影響。

「Testskin」也同時用做燒傷病患皮膚移植之用。

 除了動物實驗外,許多其他的實驗方法也都能測試新產品。

拜高科技所賜,未來這些其他的實驗將能徹底取代動物實驗,

但是首先,必須有市場需求及經濟效益,才能得到充裕的資金作進一步的研究。

  並且,只有人們不再購買、使用動物實驗的產品,製造商們才會停止使用動物實驗。

在人們停止購買之前,這些廠商仍會持續用殘酷而不人道的動物實驗,來換取他們的利益。


當你購買非動物實驗的產品時,一個強烈人道的聲音就能傳到社會中。

請大家支持「免於殘酷」(Cruelty free)--不再使用動物實驗的產品。
   




哪些化妝品不用動物實驗?


  在台灣,法令上把化妝品分為二種:

第一類為含有醫療或毒劇藥品化妝品(簡稱含藥化妝品),

否則列為第二類:一般化妝品。(註一)

依我國法令,一般化妝品雖然沒有規定須經動物實驗,

但是由於化妝品原料大都來自進口,而消費者還不具有動保意識,

因此廠商並沒有刻意選擇免於動物實驗的化妝品原料。

  另外,含藥化粧品則不論為輸入或國產,均須向衛生署辦理查驗登記

(其中須附有多種動物實驗報告),經核准發給許可證後始得輸入或製售。

  換言之,消費者若要選擇「免於殘酷」(Cruelty free)的化妝品,

只好選擇屬於一般化妝品的外國品牌了。

為了讓愛美又仁慈的女性(或男性)朋友們有「人道」選擇的機會,

本會(實驗動物關懷小組)特地蒐集在台灣上市之化妝品品牌,

並根據PETA(美國人道對待動物協會)所提供的資料,

一一比對之後擬出「免於殘酷」(Cruelty free)的化妝品品牌。

以下所列出的美容、保養、化妝品品牌或公司,乃經過PETA之所認證,

不論在原料、製程或成品……各方面皆沒有使用動物實驗,也未委託給任何機構做動物實驗。

這些「免於殘酷」(Cruelty free)的美容商品,在台灣也都買得到:

Mary Kay(玫琳凱)、Yardley(雅禮)、Hard Candy(硬頭甜心)、L'Occitane(歐舒丹)、Lush、Urban Decay、Paul Mitchell、Weleda。

  相對的另一方面,本會也列舉使用動物實驗之化妝品廠牌,

希望透過消費者的覺醒,促使這些廠商能夠放棄不必要的動物實驗,

改用不傷生害命的替代方法
已經發明出很多了)
來測試化妝品的安全性。

請大家避免使用這些「殘酷商品」-----因為,使用它們,一點都不美麗:

Shiseido(資生堂)、Lancome(蘭蔻)、Johnson & Johnson(嬌生)、L’Oreal(歐萊雅)、SKOlay(歐蕾)、Vidal Sassoon(沙宣)、Ponds(旁氏)、Polar(寶露)、Nov(娜芙)、Max Factor(蜜絲佛陀)、Lancaster(蘭佳斯)、Sally Hansen(莎莉)、Cover Girl(封面女郎)、佳麗寶、花王、獅王、欣蘭、NeotericMennenNoxell,以及台灣、日本製造之化妝品品牌。



------要美麗,不必殘忍!

--->>> 【2010最新整理有/無動物實驗美妝品牌】請點此連結


註一:

含藥化妝品與一般化妝品之區別在於:

一般化妝品包括香水及修飾用化妝品,

如粉底、粉餅、粉膏、修容餅、眼影、眼線、胭脂、眉筆、睫毛膏、唇膏等;

或不含有醫療或毒劇藥品之化妝品(洗髮精)、頭髮用化妝品(髮油)、面霜等均屬之。

含藥化妝品則包括:

染髮劑、燙髮劑、及含有衛生署公告之「化妝品含有醫療或毒劇藥品基準」之成分,

其含量以不超過該基準者為範圍(含量超出基準者則以藥品管理);

若其效能宣稱防止黑斑、雀斑、皺紋、及去頭皮屑等內容者,亦列入含藥化妝品管理。

資料來源:
Beauty Without Cruelty、PETA
抵制蘭佳斯網站
http://www.chez.com/lancastervivisection/animal_right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